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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
1.牵头做好“党政机关整体智治”工作。继续做好省、市两级“七张问题清单”整改和问题闭环机制工作平台维护。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信息报送工作。
2.做好市两会建议提案答复工作;持续做好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统筹年度督查检查事项。 ?
3.推进2025年度市级医疗卫生单位综合考核。
4.开展全市医疗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继续开展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和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2026年春节前安全生产指导服务工作;指导各级医院落实《进一步加强医院安全防范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
5.持续做好重点信访群体和人员的信访维稳工作。
6.做好市级医疗卫生单位档案管理指导工作,做好档案数智化转型需求调研工作。
7.做好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件整理工作。
8.组织开展对市级医疗卫生单位进行保密工作指导;做好日常保密工作规范化管理系统材料导入和资料录入工作,着手进行2025年度涉密文件整理归档和销毁工作组织对市级医疗卫生单位保密工作进行检查。
9.做好2026年全市卫生健康工作会议筹备工作。
二、组织人事处(人才工作处)
1.牵头做好巡察反馈整改工作。
2.做好2025年度市领军拔尖人才项目培养人员选拔推荐工作。
3.组织开展高端团队年度工作总结集中报告。
4.组织委管干部集中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
5.做好援派干部人才座谈会相关工作。
6.做好符合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省定合格标准人员备案工作。
7.组织开展年轻干部、制度性交流干部、选调生谈心谈话。
8.指导各地各单位做好第三期青年技术骨干期满考核工作。
9.做好委机关进出人员有关工作及参公单位人员考录后续工作指导。
10.做好委机关人事及薪酬待遇等材料整理审核工作。
11.开展春节慰问相关工作。
12.完成挂职干部家属就医操作办法,构建“全链条”闭环服务模式。
13.组织2026年职工职业技能竞赛项目申报工作。
14.做好2025年度公立医院工资总量申报工作。
15.做好2025年度直属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三、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体制改革处)
1.持续牵头推动卫生健康领域的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先行市、深化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改革、推进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实施“8+4”经济政策等工作,并配合推进省级以上重大改革试点项目、社会事业领域改革等任务。
2.起草《宁波市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提升项目实施方案(2026-2027年)》。
3.指导各地各单位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年报的国家医改监测相关指标填报。
4.开展2025年度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绩效评价自评。
5.遴选报送国家卫健委组织的2026年县域医共体建设典型案例。
6.报送2025年度述法工作总结和年度法治宁波建设优秀实践案例;
7.制定2026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
8.开展2025年度市级医疗卫生单位综合考核的法治建设、行政审批、体制改革相关评分工作。
9.继续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常态化服务重点企业。
10.做好市本级卫生健康领域行政许可的受理、审批和出证工作,并指导各区(县、市)卫生健康条线行政审批工作,协调相关难点、堵点工作;维护卫生审批权力事项库。
11.做好行政诉讼开庭审理准备和复议件答复工作;做好委机关合同、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办件、信息公开等法制审核等。
四、财务审计处(产业发展处)
1.根据财政部门批复,做好市级医疗卫生单位2026年预算下达工作。
2.完成2025年度委本级和卫生健康部门决算编报工作,做好全市卫生健康年报编制、审核、汇总上报。
3.做好2026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
4.做好预算执行管理有关工作。
5.制定宁波市卫生健康委2025年内部审计计划。
6.继续推进市级医院医疗设备采购专项审计工作。
7.加快推进李惠利医院东部院区改扩建项目和宁大一院汤于瀚楼病房改造项目建设进度。
8.起草印发《加强市级医疗卫生单位接受社会捐赠资金管理的通知》。
9.持续推进市级医疗卫生单位瑕疵权证完善和原市疾控中心房产盘活工作。
10.做好直属单位有关资产盘活、处置、出租等相关工作。
11.拟订2026年卫生健康领域招商引资计划。
12.牵头做好提振消费扩大内需相关材料汇总上报和第一季度消费券发放有关工作,以及2025年消费券(护理消费券、婴幼儿托育)审计工作。
五、规划与数字化发展处
1.做好“十四五”规划主要指标统计和推进卫生健康“十五五”规划宁波专篇编制工作。
2.推进2026年超长期国债医疗设备更新项目申报工作。
3.发展医学人工智能,推进宁波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平台推广和应用,上线SaaS版病历质控和病历生成功能。
4.持续推进互联网医院建设。推广“互联网医院+上门采血”;上线“互联网医院+病历质控”和“检查检验开单+智能AI”。推进2026年一季度“春季呵护,如约而至”上门护理消费券发放实施。
5.推进“数据要素×医疗健康”。开展糖尿病科研项目。
6.推进信息化项目建设。推进委2026年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立项工作。开展“宁波市卫健委信息系统信创改造(一期)项目”招标标书专家评审工作。继续配合做好省集约运维改革宁波第二批市本级试点配合工作。
7.推进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工作。推进医疗医药场景改革项目建设。
8.加强卫生健康统计工作。开展卫生健康统计年报质控工作,编制2025年卫生健康统计公报。
9.加强网络安全。做好网络数据安全春节长假安全值守工作。
六、疾病预防控制处
1.认真贯彻国家、省疾控局腾讯体育:做好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流感等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加强疫情监测、风险评估及聚集性现场处置工作,继续开展流感疫情周风险评估工作。
2.开展2月份宁波市突发腾讯体育事件风险评估,召开多部门传染病监测预警工作会商会。
3.做好春节期间腾讯体育应急值班值守。
4.制定2026年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
5.推进国家免费双价HPV疫苗接种工作;指导各地做好跨省异地预防接种数据共享功能部署应用的技术指导。
6.优化基于“传染病与症候群监测预警平台”的艾滋病感染风险监测预警模型。
7.起草拟定市级临床指导中心工作任务书;启动2026年复审的国家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指导。
8.推进省级区域腾讯体育实验室建设迎检评估。
9.做好2026年春节期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开展2026年新春走访慰问基层精防医生活动。
七、医政医管与药物政策处
1.持续开展全市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安全排查专项整治工作,形成阶段性总结报告。
2.草拟宁波市医学高峰攀登行动方案。
3.持续推进宁大一院参照省级医院管理有关工作。
4.向市政府办公厅申请下发2026年无偿献血募集目标。
5.开展2026年第一批全市征兵体检巡查及女兵体检工作。
6.申报2026年度宁波市职工职业技能竞赛。
7.完成2025年度全市医疗纠纷相关数据分析。
8.对象山贤洋卫生院血透室进行质控评估。
9.继续开展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并监测。
10.继续推进省公立医院药械监管预警信息化闭环处置工作。
11.继续协同推进医疗全领域系统化数智管理工作。
12.做好2026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工作。
13.继续做好区域合作有关工作。
八、中医药管理局
1.持续推进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项目建设,做好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验收准备,做好试点项目相关案例的宣传工作。
2.持续推进国家儿童青少年肥胖中医药干预试点工作。
3.起草《2026年全市中医药工作要点》。
4.做好2026年市中医药工作会议前期准备工作。
5.组织做好2025年度《国家中医药综合统计制度》相关数据报送工作。
6.做好中医药优势专病门诊前期谋划工作。
7.做好2025年度浙江省中医药科学技术奖市级遴选和推荐工作。
8.组织做好第五轮市级中医重点学科项目合同书签订工作。
9.组织做好省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线上理论培训。
10.指导各辖区开展名中医惠老养生健体服务活动。
九、基层卫生健康处
1.完成2025年度参保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经费结算工作,印发《腾讯体育:开展2026年度宁波市参保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工作通知》文件并指导各地做好启动体检相关准备工作。
2.指导北仑区、余姚市做好2025年度国家基本腾讯体育服务项目省级绩效评价工作;指导象山县做好2025年度国家基本腾讯体育服务项目国家绩效评价工作.
3.向市老龄委提供2026年银发经济工作相关素材。
4.梳理并确定2025年度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急诊科室建设完成单位。
5.做好2026年度市民生实事项目建设点位遴选和筹备工作。
6.启动2026年度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申报工作。
7.做好2026年度市两会建议提案答复相关准备工作。
8.撰写并向国家卫健委报送宁波市基层特色科室建设典型案例。
9.完成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感受度有关政策和新版家医服务包意见征求并下发实施.
10.做好2026年全市基层卫生健康工作会议筹备工作。
十、科技教育与合作交流处
1.推进2026年度全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组织申报。
2.草拟第五轮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3.做好在建宁波市重点实验室认定及绩效评价工作。
4.会同市科技局等开展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期检查。
5.组织谋划2026年度县域医共体培训项目。
6.推进温医大与市第二医院合作有关工作。
7.组织2026年度住院医师结业理论模拟考试(一试)。
8.持续推进2026年宁波市万医进修、千医出海工作。
9.持续做好全系统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科研诚信、临床研究备案及伦理等工作。
十一、综合监督处
1.承办国家疾控局委托浙江承担的"五大监管"项目结题会及省合规平台等相关会议。
2.派员参加省疾控局组织的典型案例评选会议。
3.制定并下发2026年全市卫生健康系统行政检查年度计划。
4.组织召开全市医疗卫生监督执法骨干医疗质量安全培训研讨会;完善2026年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依法执业工作方案。
5.做好全市医疗监督执法工作情况分析,完成2025年重大医疗卫生案件档案整理。
6.开展全市医疗美容服务行业监管工作调研,做好近五年医美执法工作情况分析;梳理2025年全市无证行医查处典型案例,做好以案释法宣传工作。
7.选择3-4个全市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组织开展合规指引建设。
8.根据2026年校园卫生健康行动方案要求,指导督促各地做好春季开学前校园卫生自查工作。
9.制定定2026年宁波市公共场所、爱国卫生和生活饮用水执法监督工作方案。
10.完成2025年度职业健康风险评估报告,完成2025年度空气环境人群健康监测、公共场所监测数据上报。
十二、妇幼健康处
1.做好公共服务“七优享”幼有善育专项2025年工作总结,谋划2026年重点工作。
2.开展《宁波市托育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部门对接及意见征求工作。
3.与财政部门对接《宁波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工作。
4.推进市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与东部新城托育中心合作事项。
5.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指导奉化妇保院做好二级甲等复评工作。
6.完成妇幼健康统计年报和妇幼卫生监测等各类报表统计工作。
7.为困难残疾人家庭开展筛查惠民项目实施细则征求意见。
8.持续推进早孕门诊、生育友好及儿童友好医院建设等重点工作。
十三、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处
1.起草完成《腾讯体育:稳定新出生人口规模、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研究情况的汇报》。
2.落实2025年度国家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对象市级审核工作,加强与民政、人社、残联等部门数据比对。
3.按照国家和省对育儿补贴工作要求,对2025年度申请的育儿补贴资金发放到位,加快审核已提交的2026年度的申请。
4.完成《宁波人口监测年度报告(2025年)》,并报市政府。
5.加快推进人口监测体系建设,强化人口服务管理智能研判,精准分析人口态势。
6.起草《宁波市人口家庭发展报告(2025年)》。
7.完成《全市人口家庭基层工作队伍建设现状分析报告(2025年)》。
8.做好2025年1月份人口监测统计工作,落实互联互通平台流动人口出生上报工作。
十四、爱国卫生工作处(健康促进与评价处)
1.持续做好2025年健康浙江考核相关联系对接工作,及时掌握最新进展情况。
2.组织开展2026年宁波市冬春季爱国卫生运动—“扫尘寓 纳吉祥”环境卫生整治主题(奉化站)活动。
3.组织各地深入开展“除四害、迎客来”重点病媒生物防制活动,实施“越冬蚊”防灭专项控制行动和科普教育活动。
4.广泛开展以冬春季重点传染病防控、睡眠障碍、控烟、防跌倒、体重管理等为重点的“健康过春节”主题健康科普宣传活动。
5.加强与市气象局等单位合作,推出“二十四节气--天气+健康”系列健康科普视频。
6.做好2026年度浙江省公民健康素养大讲堂健康巡讲相关工作。
7.谋划2026年“好社区”运动健康中心体医融合健康促进活动。
十五、直属机关党委
1.筹备召开2026年度系统党建工作会议。
2.组织委党委2月份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3.做好节前生活困难党员及老党员走访慰问等工作。
4.起草医药领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5.会同驻委纪检组开展春节前正风肃纪检查。
十六、计生协
1.召开市计生协七届三次常务理事会议和理事会议。
2.印发2026年全市计生协工作要点。
3.确定2026年市计生协购买服务项目,发布购买服务公告。
4.启动新一轮计生特殊家庭综合保险服务项目采购工作。
5.指导各地开展“家庭健康知识进万家”、计生特殊家庭新春走访慰问等活动。
6.召集海曙区、镇海区、鄞州区、象山县四地计生协人员部署“甬有宝贝”家庭婚育指导服务项目工作。
7.落实中国计生协部署线上征集分享青春健康在线课程、科普视频、读物等物料。
8.盘点年度特色亮点工作,在公众号、视频号和网站集中展示。
9.在微信公众号开设专栏,按节气推送《生育友好 杏林润泽》健康科普视频集。
10.开展春节期间暖心“随手拍”活动,发布计生特殊家庭“身边暖心故事”。
11.指导各地制订计生特殊家庭帮扶项目转移支付资金拨付计划。
12.完成市计生协2026年度预算公开工作和2025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
13.做好市计生协2025年度的年鉴年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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